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值班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7-02-13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值班人员职责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交接班时应履行交接手续,做好交接记录等。
(二)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值班时间内不准脱岗,有学生上课时,要在教学楼内进行巡逻,无学生上课时,要检查校内各重要部门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出妥善处置。
(四)凡发生火灾、治安、刑事等案件,要立即到现场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按学校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处置。
(五)值班人员到岗后,认真检查值班室物品,搞好值班室卫生。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
(七)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到岗者,由本人在值班人员中自行调整,并报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同时通知办公室。
(八)负责接收上级部门的紧急通知通报,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九)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布置的任务(如重大校事活动,重要节日,上级布置的检查等)。
(十)值班人员是当日当班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凡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