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与心理

中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7-03-16
中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学习适应性、自我认知和现实感、个性发展的良好性、人际关系的和谐程度。
1、学习适应性。一个心理健康的中学生,通常有较好的学习态度和方法;学习目的明确,目标具体并且切合实际。在执行学习计划的过程中,表现出意志力强、学习信心足的特点。在对待考试问题上,能够沉重冷静、应付自如。
2、自我认知和现实感。自我认知指对自己的心理过程与特征及其表现的认识,而现实感则指个人对自己同现实之间关系的认识。心理健康的中学生往往有较强的自我认知能力,自我评价恰当。在对现实的感知能力上,能够比较客观地符合实际,并为自己作出恰当的人生发展定位,有与现实联系紧密的自我价值体系。
3、个性发展的良好性。个性是指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结构。其中个性倾向性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个性心理特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等。心理健康的中学生,在个性发展上,应表现出良好的态势,即作为心理动力系统的个性倾向性个成分之间关系和谐,个性心理特征上的一些成分则表现出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如情绪控制能力强、善良、自律等。
4、人际关系的和谐程度。人际关系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直接关系或心理上的距离。一个心理健康的中学生,一般与同学、老师、父母、朋友等的关系处理的比较融洽,较少发生冲突,或者有较好的解决冲突的能力。他们乐于与人交往、具有同情心,待人热情、宽容、真诚,而不是胆小、怕羞、不合群、表情冷淡或忸怩作态。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微博

版权所有: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18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15003815号  邮编:450009  办公室:66810696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