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1-29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全面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此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1.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请您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严禁乘坐拼车和“黑车"。乘坐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杂物,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3.教育孩子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时候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4.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可以骑自行车的,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刹车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

5.家长在驾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学校安保人员和值班老师的指挥,要有序停靠车辆,要安全文明行驶,不得乱停乱靠,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机动车抢行。尽量不要让家庭老人用电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路。家长骑行电动车时必须配戴安全头盔,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为创建文明郑州,做出一份贡献。

最后祝愿您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2021年11月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微博

版权所有: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18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15003815号  邮编:450009  办公室:66810696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