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

中招理化生实验考试 问卷调查 & 备考攻略

发布时间:2018-03-19

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41日—23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

考生们在日常练习中有哪些技巧?考试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操作技巧

 

1.考前反复练习,熟能生巧 

 

中招理化生实验都是基于课本基础知识进行的实验探究。所以,理解实验所考查的知识,更有助于做好实验。

实验练习后,还要进行思考总结,找出自己的易错点,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

另外,考前反复练习实验,不仅有助于将实验既快又准确地完成,也能巩固所学的知识。

 

2.平时养成实验好习惯,考场完美呈现

 

中招理化生实验重在考查学生的实验素养。在考试中,监考老师是分步骤来进行计分的。因此,在平时的实验练习中,一定要重视实验细节和实验过程。

以“探究二氧化碳的制取、收集和检验”实验为例: 

▲在实验之前,应先观察所用器材的名称、量程、分度值,检查器材是否完好;

▲在实验过程中,例如在组装仪器——连接试管和带导管的单孔橡皮塞时,要有旋转动作,组装好仪器后,需要先检查装置的气密性,再开始做“制取二氧化碳”实验;

▲在实验结束后,应整理好实验器材,所有药品、仪器摆放整齐,并清理实验台。

中招实验操作考查的都是一些基础操作,难度不大,并且平时都练习过,所以考场不用太过紧张,规范的实验操作是拿满分的必要条件。 

 

3.全局谋划实验,不急不躁

 

 在拿到考题后,先回忆一下自己平时练习这些实验时老师讲的注意事项。一般先做16分大实验,再做6分小实验。 

每一项实验做完,把该实验相关的仪器检查、清理一遍:

◆检查是否有未清洗的仪器;

◆瓶塞是否盖上或天平是否回零;

◆该实验相关仪器是否摆放整齐。

这之后再开始下一项实验。待实验全部结束后,整理实验台、擦桌子,再次检查是否有未清洗、未复位的仪器。一定要记得把试题上需要填空的题目填上相应数据,然后交给监考老师。

 

4.有序操作实验,不骄不躁

 

进入实验室后,先观察一下实验台上药品试剂以及仪器的摆放位置,再开始准备实验,便于实验过程中快速找到要用的药品或仪器。

一般一个学科的所有实验物品会放在一起,但并不是每样仪器和药品都会用到,因此需要注意观察,大概清楚每样物品的位置。

 

5.正确对待实验中的失误

 

考试过程中难免有些失误的操作,这时候如果确定这个操作会扣分,那么可以向老师申请重新开始这个实验,经老师同意后,再进行操作。

小的实验要把整个实验重新做一遍,复杂的实验则可以直接从出错的那一步开始操作,同时也要注意考试时间的分配。

 

注意事项


 

1.考试的前一天,考点学校应张榜公布考试时间、考场编排示意图,安排考生熟悉考场。

2.考生由各学校领导带队统一组织赴考,并按实考办安排的考试日程、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在休息室侯考,带队领导应及时将本校赴考情况向主考报告。

3.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

4.考生入场前 15 分钟,由检录人员按检录登记表顺序依次点名,每次点X名考生,查验考生准考证,宣读考生须知并讲解抽签事宜。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资料。点名时,考生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应提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签字并报实考办批准后,填写缺考卡(补考卡)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通知考生补考,一份留存。

5.抽签:每个考点设置X个题签,题签上标明场号、题号(如:A1A2B1B2)。题签要便于混放,抽签前,当众混签,由考生本人一次性抽签,严禁代抽或多抽,检录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将考生所抽签号登记在检录登记表和准考证上。考生抽签后,不得离开备考室,不得对换签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入场前,监考人员须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主监考按照“三固定一调整”的要求,可随场变更实验台号。“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

7.考生入场后,由主监考指挥考生按签号入座,当场拆封、发放试卷及评分表,并指导考生准确无误地填写试卷和评分表上有关项目(学校、姓名、准考证号、签号)。考生应将评分表交给监考员,监考员应复验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准确、评分表和试题是否一致。

8.每场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

9.记时员发出考试开始信号后,考生方可操作。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将试卷交给监考员,并按规定的路线退出考场,离开警戒区,不得在警戒区内逗留、喧哗。

11.监考员要集中精力监看、评定考生每一步骤的操作情况,根据“评分表”的要求,当场打分。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准确无误、客观公正。坚决杜绝印象分、人情分。

12.如考生将试卷、评分表带出考场,应立即追回,考试成绩按零分计并记入《考场违纪情况记录》。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微博

版权所有: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18号  ICP备案号:豫ICP备15003815号  邮编:450009  办公室:66810696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