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30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局直属学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446号)精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做好学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与勤政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及建设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与进程相结合,促进学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有利进行监督。
  1.合法性:以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
  2.真实性:必须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
  3.民主性:公开的内容须是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公开过程须以教代会为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规范性:制订有关配套制度,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5.时效性: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热点问题、重点问题要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赵栋亮、党总支部书记董国成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方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的内容
  实行政务公开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内设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3.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4.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类重大创建活动、各类专项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学校重大活动的信息。
  5.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程序、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6.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7.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8.学校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各项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
  9.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招标及实际执行情况;
  10.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学校教职工因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本校学生家长因行使子女监护权的有关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时,学校要及时予以答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要为他们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对于社会公众向学校提出的建议、咨询等,学校要认真予以回复。
  (三)免于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公开可能危及单位安全稳定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的形式
  1.建立政务公开栏。要在师生、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
  2.建立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优化查阅环境,配套相关设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接收、登记、查阅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查阅、索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对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3.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建立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为主,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进行公开,以增大公开容量和覆盖面。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教育政策,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加强门户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发挥网站集群效应,应当及时转载、链接郑州教育政务网发布的重要教育政策信息,按照要求组织参加郑州市教育局集中信息发布、在线访谈等活动。
  4.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刊、告家长书或教职工大会、学生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5.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师生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教育领域师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互动平台,增进师生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需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教育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教育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应尽可能在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不能超过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七、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经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2.有关责任人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政务公开的方案,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公开后,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采取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3.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八、公开的审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查工作,以符合包括保密规定在内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内部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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