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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贫困学生社会资助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1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贫困学生社会资助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社会公益资助。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坚持到学生家里进行走访收集实时资料,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意见后,由走访老师调查、核实并确认后,报学校资助办公室审查、存档。

   2、 由学校资助办公室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 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学校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社会针对特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管理

    受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八、规范档案建设,档案做实做牢,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资助特困学生领导小组

      长:赵栋梁

    副组长:李强

  成  员:杜继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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