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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8-25

 

 

 
河南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试行)
 
 
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传承美德,践行礼仪。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诚实守信,宽容礼让,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勤劳节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河南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试行)》
实施细则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传承美德,践行礼仪。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的远大理想。
2、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行注目礼或队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法律禁止的事。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
4、积极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基本道德规范,学礼仪、懂礼仪、守礼仪,争做美德少年。
二、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1、尊敬师长,见面主动行礼或问好。尊重老师劳动,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按时完成作业。
2、体贴、孝敬父母长辈,嘘寒问暖,学会感恩。记得父母生日并表示祝福。
3、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和思想,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不任性、不顶撞,提出意见、建议态度要诚恳。
4、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互帮互助。乐于助人,为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诚实守信,宽容礼让,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1、守时履约,言行一致,平等待人,有责任心。虚心接受别人批评,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考试不作弊。
2、对人宽容礼让,不斤斤计较,善于换位思考。行为举止大方得体,用语文明,自觉讲普通话,不说谎、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3、出行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民族宗教信仰,爱护文物景观,不违反规定拍照,不乱刻乱画,不追捉投打、喂食动物。
4、公共场所衣着得体,不喧哗吵闹,恪守时间,排队等候。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乱按电钮、不推挤他人。
四、勤劳节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1、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做好班级值日。帮助父母分担家务,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2、生活节俭,爱惜粮食,不挑拣、独占食物,不剩饭、不剩菜。节约水、电、钱物,不攀比吃穿用,不乱花钱,不追求名贵服饰,不佩戴首饰。
3、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保持书包和个人物品整洁。
4、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增强环保意识,倡导低碳出行,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践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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