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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引导全体教职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真正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教师[2010]112号)精神,结合学校师德建设规划,我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赵栋亮

副组长:董国成

  员:李  强、方向阳、刘 辉、樊建刚、马晓红、陈彩红、罗媛媛、刘亚伟、颜宝玲、谷 雨、郑 直、杨昕

二、成立师德师风考核监督小组

  长:任艳梅

监督员(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考核时间

2019527日—610

四、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中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等级设置

考核结果设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45%以内。

六、考核办法

1.任课教师考核由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学生评价(40分)、家长评价(20分)、教师互评(30分)、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评价(10分)。其中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并进行成绩统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配合完成。教师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

2.行政人员考核由全体教职工进行评价,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3.产、孕等休假人员的考核随行政人员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其20182019学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结果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郑州市教育局备案,并作为学校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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