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践行师德规范,引导全体教职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真正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教师[2010]112号)精神,结合学校师德建设规划,我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赵栋亮
副组长:董国成
成 员:李 强、方向阳、刘 辉、樊建刚、马晓红、陈彩红、罗媛媛、刘亚伟、颜宝玲、谷 雨、郑 直、杨昕
二、成立师德师风考核监督小组
组 长:任艳梅
监督员(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考核时间
2019年5月27日—6月10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中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等级设置
考核结果设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45%以内。
六、考核办法
1.任课教师考核由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学生评价(40分)、家长评价(20分)、教师互评(30分)、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评价(10分)。其中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并进行成绩统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配合完成。教师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
2.行政人员考核由全体教职工进行评价,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3.产、孕等休假人员的考核随行政人员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其2018—2019学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结果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郑州市教育局备案,并作为学校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