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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
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郑教师[2010]112号)精神,结合《郑州市第六十三中学2014—2017年师德建设规划》,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引导全体教职工爱生、敬业、创新,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做好学生的引路人现将2016—2017学年师德师风考核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赵栋亮
副组长:董国成
成  员:  强、侯金玉、刘  辉、陈彩红、马晓红、李海霞、刘亚伟、曹春立、樊建刚、 雨、 直、苏晓娟
二.成立师德师风考核监督小组
  长:方向阳
监督员(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考核时间
2017年5月23日—6月9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中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等级设置
考核结果设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45%以内。
六.考核办法
1.任课教师考核由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学生评价(40分)、家长评价(20分)、教师互评(30分)、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评价(10分)。其中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并进行成绩统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配合完成。教师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
2.行政人员考核由全体教职工进行评价,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3.产、孕等休假人员的考核随行政人员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其2016—2017学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结果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要求上报郑州市教育局备案,并作为学校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参考条件。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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